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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指挥部拆除清运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8 10:54:02 来源: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对园区指挥部拆除清运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施工资质,有施工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安装资质等。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让招标方满意的招标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招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用档案袋装好):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业务主办、联系电话、传真。
3、投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施工说明:
1、施工包括内容:
1)、复合板房拆除、外运、清理;包括复合板房整体及内部包含物资,主要部分:所有附带门窗、复合板、复合板房钢材支架、复合板房内外连廊、板房地板、吊顶、吊顶钢材支架、复合板房内的地上线缆等;
2)、复合板房内物资外运、清理;经木业公司单位已确认不再使用的废暖气片及暖气送水回水管道、废纸、文件、废木板、废办公桌椅、废生活用品等所有遗留物资;
3)、复合板地基及周边建筑拆除、外运、清理;复合板房地基需要破碎、外运;地面红砖清理;砖混建筑拆除清理等;
4)、设备拆除、外运、清理;食堂淘汰的小锅炉及储水不锈钢罐、压力罐及木业设备科指定的室外管道;避雷针;
2、施工要求:
施工完成后,地上覆着物全部清除,地面部分只剩土质部分并按要求整平。
3、说明:
1)、施工内容的所有地面覆着物残余价值全部归中标方所有,施工所需人工、车辆、风险等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进厂车辆必须达到我司对于环保车辆的要求,进门费、食宿自理;
3)、中标方必须明确我司施工相关资质、安全管理、人身保险的相应要求,出现的任何意外风险及工伤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三、付款方式:款到施工,施工完成、验收合格或,甲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结算由山东欧洲杯买球官方网站审计部门或者外审公司与乙方共同审定,审计费的收取按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执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要求投标方需支付我司工程款,高价中标,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发标时间:2024年1月8 日
七、招标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 日上午9:00
九、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户 名: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70501677908000004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光支行
4.施工时间:款到预付款后14个工作日施工完毕,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因素除外)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质保期:施工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双方义务终止。
6.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投标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我司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投标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我司(我司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7.投标方保证条款:
7.1投标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能够满足我司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投标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7.2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投标方除退还我司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投标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投标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李强 移动电话:15006670717
技术联系人:张立强 移动电话:13646465068
单位名称: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潍坊市滨海开发区黄海路东长江西街北鲁丽木业产业园
附表: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安装资质等。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让招标方满意的招标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招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用档案袋装好):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业务主办、联系电话、传真。
3、投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二、施工说明:
1、施工包括内容:
1)、复合板房拆除、外运、清理;包括复合板房整体及内部包含物资,主要部分:所有附带门窗、复合板、复合板房钢材支架、复合板房内外连廊、板房地板、吊顶、吊顶钢材支架、复合板房内的地上线缆等;
2)、复合板房内物资外运、清理;经木业公司单位已确认不再使用的废暖气片及暖气送水回水管道、废纸、文件、废木板、废办公桌椅、废生活用品等所有遗留物资;
3)、复合板地基及周边建筑拆除、外运、清理;复合板房地基需要破碎、外运;地面红砖清理;砖混建筑拆除清理等;
4)、设备拆除、外运、清理;食堂淘汰的小锅炉及储水不锈钢罐、压力罐及木业设备科指定的室外管道;避雷针;
2、施工要求:
施工完成后,地上覆着物全部清除,地面部分只剩土质部分并按要求整平。
3、说明:
1)、施工内容的所有地面覆着物残余价值全部归中标方所有,施工所需人工、车辆、风险等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进厂车辆必须达到我司对于环保车辆的要求,进门费、食宿自理;
3)、中标方必须明确我司施工相关资质、安全管理、人身保险的相应要求,出现的任何意外风险及工伤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三、付款方式:款到施工,施工完成、验收合格或,甲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结算由山东欧洲杯买球官方网站审计部门或者外审公司与乙方共同审定,审计费的收取按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执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要求投标方需支付我司工程款,高价中标,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发标时间:2024年1月8 日
七、招标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9:00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 日上午9:00
九、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2.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户 名: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70501677908000004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光支行
4.施工时间:款到预付款后14个工作日施工完毕,如不能按期完成(甲方因素除外)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质保期:施工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双方义务终止。
6.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投标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我司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投标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我司(我司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7.投标方保证条款:
7.1投标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能够满足我司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投标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7.2投标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投标方除退还我司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投标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投标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十、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李强 移动电话:15006670717
技术联系人:张立强 移动电话:13646465068
单位名称: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潍坊市滨海开发区黄海路东长江西街北鲁丽木业产业园
十一、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53615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序号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图号 | 品牌 | 单位 | 主数量 | 需求部门 | 备注 |
1 | 0717000485 | 木业园区指挥部拆除清运 | 组 | 1 | 办公室 |